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日电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1日消息,质检总局公布了年第2批蚊香和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连续燃点时间方面。
截图源自国家质检总局
本次不合格产品所涉及公司包括,青岛四象日用化工有限公司,青岛朗格尔日用品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经济开发区齐龙精细化工厂。(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