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湖南一对夫妻因琐事发生争吵,岳母也帮着一起责骂女婿尹冬(化名),遭来女婿的记恨,认为岳母是在“煽风点火”。为此,女婿竟欲毒杀岳母,其投毒至岳母喝的水酒中,但幸被岳母尝了一口后发现味道不对,及时吐出,未造成伤亡。尹冬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湖南省茶陵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作案细节也被披露。
记恨岳母“煽风点火”,女婿在岳母水酒里投毒
据了解,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上,被告人尹冬与妻子江某发生争吵,江某将尹冬咬伤,随后的几天,江某不依不饶对尹冬打骂,岳母龙某也帮着女儿对尹冬责骂。
尹冬很气愤,因此于年2月15日,准备离开家去广州务工,但一路上越想越气,认为其夫妻关系本就不好,岳母龙某还总是在一旁煽风点火,对龙某痛恨至极,遂产生毒杀龙某的念头。
年2月15日18时许,尹冬花费20元购买一瓶ML“超威牌杀虫气雾剂”,后将整瓶杀虫气雾剂喷至龙某卧室房间一坛水酒中。同年2月17日上午,尹冬因担心杀虫气雾剂毒性不够致死龙某,便又在集市上花费5元购买了6瓶老鼠药,后将其中的3瓶倒入之前喷有杀虫气雾剂的水酒中。
同年2月23日,龙某喝了一口投有杀虫气雾剂和老鼠药的水酒后,发现气味不对便吐掉,其身体未造成伤害后果。
女婿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获刑二年半
年3月19日,经检验,龙某住宅内水酒检出溴敌隆、氯氰菊酯、胺菊酯、马拉硫磷成分。
案发后,被告人尹冬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法院认为,被告人尹冬以投毒方式意图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被害人及时发现未造成伤害,且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属情节较轻。被告人尹冬已着手实施故意杀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被告人尹冬主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害人及家属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编辑许大鹏